从聚焦民生痛点、传递司法温情,到紧盯重点领域、维护公共安全,再到依法能动履职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……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紧扣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核心要求,锚定刑事检察主责主业,不断在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、为法治担当中取得新成效、彰显新作为。
检调联动化干戈,一纸和解促和谐
很多人眼里,刑事案件往往意味着冰冷的法条和严厉的惩罚。但该院的检察官们却把刑事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当成头等大事。
“既然当着检察官的面把话说开了,低头不见抬头见的,作为几十年的邻居,今后我们会和谐相处的。”
这是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,简单机械一诉了之,难以实现“实质化解”。承办检察官改变以往的“坐堂办案”,积极投入矛盾化解工作,立足该院“高枫谅解”矛盾化解品牌和高台县“四级七天”矛盾调解法,对接县综治中心,引入人民调解员、值班律师、村两委干部参与案件调解,最终双方握手言和。
司法救助解难事,检察温情暖民心
构建“司法救助+社会救助”体系,是高台县人民检察院的暖心之举。对于那些因不法侵害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,特别是未成年人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,做好他们的救助兜底,更是刑事检察履职的重要之责。
“多亏你们发放的救助金,还有那么多好心人的帮助,不然我和莉莉(化名)真不知道往后的路该咋走。”4月的一天下午,一位老人特意来到案件承办检察官的办公室道谢。
该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时,“守未者”未检团队在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,充分考虑受害未成年人特殊家庭情况,依托检察与教育、妇联等部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机制,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履职。案件发生后,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将该案救助资料上报上级检察院,莉莉获得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;同时,学校安排专门老师对莉莉开展在校期间“一对一”的学习和生活指导;妇联邀请医生、心理咨询师对莉莉从生理和心理开展周期性管护和心理辅导,共建社区安排莉莉假期到社区“小课桌”辅导室就餐和学习。
案件办理是基础,社会治理是根本
该院在办理李某某故意伤害案时,发现一些校园还存在安全管理漏洞和学校法治教育不健全的问题。针对该类问题,检察官走访多所学校,与师生、家长召开座谈会,系统梳理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校法治教育存在的制度问题,并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推动建立制度机制2项。同时,针对近年在检察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犯罪类型,由10名法治副校长走进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14场次,结合“六一国际儿童节”开展检察官进校园法治互动活动4场次,逐步让法治的种子在青春校园生根发芽。
“我们要摒弃就案办案的旧观念,应当注重从‘小案’办理中发现社会治理漏洞和风险隐患,通过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完善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,让案件不再发生,悲剧不再重演。”该案的承办检察官这样说道。
“新时代新征程,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、更高要求、更多期待。”在今后的工作中,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,提升基层治理效能,以精准司法、柔性履职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、以案件“小切口”入手,守护好民生“大平安”,为辖区和谐稳定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